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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 泽 东点评历史人物(出书版)

小说时代: 现代

主角名称:曹操刘秀李渊李世民朱元璋

更新时间:2017-12-15 20:27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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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毛 泽 东点评历史人物(出书版)》精彩章节

班师诏已来三殿,虏书犹说两宫。

每忆上方谁请剑,空嗟高庙自藏弓。

栖霞岭上今回首,不见诸陵稗篓中。

第八章 毛泽东品济世能臣

堕,

赖以柱其间。

——摘自毛泽东《十六字令·其三》

1912年,湖南省立一中(今沙市一中)始建,毛泽东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,在普通(科)一班读了一个学期。在就读的这个学期里,他写了一篇题为《商鞅徙木立信论》的作文。这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毛泽东最早的文稿,原件现藏于中央档案馆。

《商鞅徙木立信论》原文没有注明写作时间,作文纸折缝间印有“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”字样,作者在题下写有“普通一班毛泽东”七字。毛泽东于1912年退出沙新军,考入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,同年秋即退学自修。此文当写于1912年上半年,时年毛泽东19岁。全文如下:

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,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,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,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、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。谓予不信,请罄其说。

法令者,代谋幸福之也。法令而善,其幸福吾民也必多,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;或布而恐其不生效,必竭全以保障之,维持之,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。政府国民互相倚系,安有不信之理?法令而不善,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,且有危害之足惧,吾民又必竭全以阻止此法令。虽吾信,又安有信之之理?乃若商鞅之与秦民,适成此比例之反对,抑又何哉?

商鞅之法,良法也。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,而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,商鞅不首屈一指乎?鞅当孝公之世,中原最鼎沸,战事正殷。举国疲劳,不堪言状。于是而战胜诸国,统一中原,不綦难哉?于是而法之令出,其法惩宄以保人民之权利,务耕织以增国民之富,尚军功以树国威,孥贫怠以绝消耗。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,民何惮而不信,乃必徙木以立信者?吾于是知执政者之费苦心也,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,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、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。

虽然,非常之原,黎民惧焉。民是此民矣,法是彼法矣,吾又何怪焉?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,若令彼东西各国文明国民闻之,当必捧而笑,噭而讥矣。呜呼!吾无言。

要想青年毛泽东这篇作文的内涵,先要了解“徙木立信”的故事。这个故事源自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,其内容摘述如下:

“商君者,卫之诸庶孽公子也,名鞅,姓公孙氏,其祖本姬姓也。鞅少好刑名之学,事魏相公叔座为中庶子。……(魏惠王往探病)公叔曰:……公孙鞅,年虽少,有奇才……(但魏惠王不用鞅)……公叔既,公孙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贤者……乃遂西入秦……秦孝公既用卫鞅,鞅禹煞法……曰:三代不同礼而王,五伯不同法而霸。智者作法,愚者制焉;贤者更礼,不肖者拘焉。……治世不一国不法古,故(商)汤(周)武不循古而王;夏(朝)殷(朝)不易礼而亡,反古者不可非,而循礼者不足多。……孝公曰:善……卒定法之令。……令既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,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:能徙者,予五十金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”

这段传记的大意是说:商君,战国时卫国人,本姓公孙,名鞅。商鞅从青少年时期就喜法家思想。魏惠王不重用他,他入秦,得到秦孝公的起用。他想法,就对秦孝公说:治理国家不能总是一个办法,不能所有的国家都按古人的做法办,商朝的汤王、周朝的武王不按人的治国之策办,而开创大业,夏朝和殷朝始终按旧办法治理国家,一点不改,最都灭亡了,所以,采用同古人不一样的办法是不能说错的,一切都按旧办法办是不会久的。秦孝公说:好。于是,商鞅被秦孝公任命为左庶,总领国政,即制定法的命令。在命令发布,商鞅怕老百姓对新法不相信,就人在国都的南门外竖了三丈的一木头,布告老百姓:有谁能把这木头移到北门去,就赏予十两金子。城门外聚集了很多百姓,大家议论纷纷,却没有一个人来搬。商鞅见无人来搬,就将赏金增加到五十两金子。这时,人群中有一个胆大的人,着试试看的心理,把木头搬到了北门,商鞅马上给这个人五十两金子,以表示不欺骗老百姓,取信于民。自此,秦国百姓逐渐建立了对朝廷法的信任,商鞅这才公布了法的命令。

徙木立信这一看似游戏的政治表演,却在中国政治史上留下了刻的印迹。北宋改革家王安石曾有诗句称颂:“自古驱民在信诚,一言为重百金。今人未可非商鞅,商鞅能令政必行。”司马光在《资治通鉴》中也以“臣光曰”的形式发表评论说:“夫‘信’者,人君之大也。国保于民,民保于信;非信无以使民,非民无以守国。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,霸者不欺四邻,善为国者不欺其民,善为家者不欺其。不善者反之……上不信下,下不信上,上下离心,以至于败。”他强调“信”是执政的本准则,也是成大业的重要法。守信,则可以守国;失信,则难免失政。司马光所列举的古来杰出的君王守“信”以成大业的实例中就包括“秦孝公不废徒木之赏”。他又说:“商君称刻薄,又处战之世,天下趋于诈,犹且不敢忘‘信’以蓄其民,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!”司马光对于商鞅之政“刻薄”“诈”的质持保留度,但是对商鞅“不敢忘‘信’以蓄其民”,则予以肯定。

19岁的毛泽东在作文中分析说,商鞅处于秋战国时期的秦孝公时代,当时,中原地区非常混,战事很多,举国疲劳,不堪言状。而要战胜诸国,统一中原,非常困难。商鞅法之令发出,依法惩治人,保护人民的权利;推耕(田)织(布)生产,增加国民的财富;奖励军人为国家立功,以树立国威;对不好好劳的人,就让他无吃无穿无钱花。这真是那时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。所以,毛泽东对商鞅的评价是非常高的,认为他是四千多年历史上“首屈一指”的“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”。

毛泽东又在作文中评论说,法令是用来保护人民幸福生活的。法令如果是善法,它给人民带来的幸福也就必然很多,人民都担心不公布这样的法令,或者担心公布不发生效,必然竭尽全保护这样的法令,维持这样的法令,想尽一切办法使其更加完善。政府和人民是互相依存的,这样,哪会有让人民不相信的理?法令如果不是善法,对人民不但没有幸福可言,恐怕还会带来危害,人民一定会竭尽全以阻止这样的法令,虽然想让人民相信,又哪有让人民相信的理?

让青年毛泽东心的是:商鞅所推行之新法,本是“利国福民”的“良法”,是秦国“战胜诸国,统一中原”的“大政策”,但是黎民百姓却不能认识这些政策的好处,不能辨别优劣,非要商鞅“费苦心”地用“徙木立信”的办法来推行不可。

在青年毛泽东看来,理想的国民,应该是看到好的法令就支持,看到的法令就反对。由此观之,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说明“吾国国民之愚”。他由此得出结论:中国屡次遭沦亡惨境,子就在“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”。这反映了辛亥革命知识界、思想界的一个共识:改造国民

梳理近代史,确乎如此,从洋务运到辛亥革命的历史程,使大多数有志之士都不同程度地认识到这个问题,船坚利的洋务运不见成效,政治制改革的维新运血洒刑场,物质文明、制度文明的药方把一个古老的“病国”得愈益衰弱,人们不约而同地把精神文明建设当作振兴中华的新的良方。从梁启超的“维新我国,当维新我民”,到严复的“开民智,兴民德”,再到鲁迅的“人立而事举”,表明这是那个时代共同关注和讨论的话题。在青年毛泽东来的一系列政治和文化主张中,从“化民质”、改造“人心德”入手的救国图存的思路,格外引人注目。《商鞅徙木立信论》,正是这条思路的发端。

1911年10月,辛亥革命爆发,推翻了腐败的清朝统治。仅仅过了八个月,青年毛泽东就写出这样的作文,宣扬自己的法治思想和“化民质”的救国主张,现了他博大的襟、高远的负,以及锐的政治目光。

引经据典,借古喻今,能写出这样一篇赞赏改革家商鞅、宣传法治思想的作文,足以折出青年毛泽东博览群书、博闻强记、独立思考的特质。毛泽东当时的国文老师柳潜阅,大加赞赏,在这篇作文上多处撰写评语:

“实切社会立论,目光如炬,落墨大方,恰似报笔,而义法亦骎骎入古。”“精理名言,得未曾有。”“逆折而入,笔荔针拔。”“历观生作,练成一文字,自是伟大之器,再加功候,吾不知其所至。”“能扛鼎,积理宏富。”“有法律知识,哲理思想,借题发挥,纯以唱叹之笔出之,是为题法,至推论商君之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,言之凿凿,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,是有功于社会文字。”

柳潜先生还在文首批了“传观”两个大字,让全班同学传阅观

柳潜字钧湄,为湖南湘人,是清朝末年的一名举子。他早年酷读书,颇有才华,青壮年以目睹国运衰竭,官场腐败,遂放弃仕途,一直以书为业,积累了丰富的学经验。在湖南省一中,柳潜称得上是首屈一指的国文老师。自从毛泽东以头榜入省一中,十分才的柳潜,一直对这位“头名状元”给予特别“关照”。他除在课堂上对毛泽东严格要心辅导外,还利用课余时间给毛泽东讲析历代文章大家的代表之作,使毛泽东得到了系统而规范的文言文的写作训练,阅读与写作平有了很大提高。

青年毛泽东读到商鞅推行新法的史实的破题“三叹”中,可能还包着对商鞅因法最被“车裂”的悲叹。

商鞅以奖励农耕、富国强兵为基本政策的法,之所以会取得成效,与他主张立法要公平,强调“信赏必罚”、取信于民有很大关系。新法推行之不过一年,秦国民众到国都上访申述新法不理的,竟然数以千计。而太子也有违犯新法的行为。商鞅说:“法之不行,自上犯之。”指出新法难以推行,是因为高层有人带头违抗。因为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,不能施以刑罚,在秦孝公的支持下,商鞅对太子边负责保育的“傅”和负责导的“师”予以惩治,“刑其傅公子虔,黥其师公孙贾”。黥,又称墨刑,是在脸上字之硕庄以墨。如此真格地依法办事,实属不易,这使“信赏必罚”入人心,使一些贵族、大臣都不敢反对新法了,新法得以顺利推行。新法行之十年,终于得到秦民的倾心拥护,一时社会安定,国家富强,“不拾遗,山无盗贼,家给人足。民勇于公战,怯于私斗,乡邑大治”。商鞅推行的新法使秦国新兴地主阶级得到迅速发展,增强了秦国的经济和军事实。商鞅因功勋卓著,被秦孝公封于商十五邑(今河南境内),故号“商君”,又称“商鞅”。然而,由于商鞅的法沉重打击了隶主贵族的利益,孝公饲硕,秦惠王即位,旧贵族乘机报复,用五马分尸的车裂酷刑杀害了商鞅。

可见,自古以来,阻碍法推行,导致“国几蹈于沦亡之惨”的,不仅仅是“国民之愚”,更多的来自新法所触的既得利益集团。这一历史训,在推行“依法治国”的今天,其值得借鉴。

中国第一个大一统的封建王朝秦朝的宰相李斯,是毛泽东比较欣赏的历史人物。李斯把自己学到的本领,全都运用到辅佐秦始皇的实践当中去了。他不仅协助秦王嬴政统一了天下,还建议焚书,统一文字,企图从思想领域保证秦帝国的治久安。秦始皇统一全国实行的一系列政策,大多是李斯的主意。李斯不但是策划者,而且是执行者。秦始皇统一全国,李斯居功莫大焉!因为毛泽东高度评价秦始皇,所以对他统一天下的主要辅助者李斯也给与了充分的肯定。

1964年8月30,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说:“李斯是拥护秦始皇的,思想上属于荀子一派,主张法王。王就是齐桓、晋文,秦始皇也算。”

不久,毛泽东还谈到过这样的意思:秦始皇用李斯,李斯是法家,是荀子的学生,荀子是儒家的“左派”。显然,毛泽东认为儒家中的右派是孔子、孟子。这种划分的依据在于,是“取法先王”还是“取法王”,也就是说,是遵守祖宗成法还是创新法。因为荀子学说中汲取了法家的成分,李斯在实践上又现了法家的精神,是“主张法王”的,是“拥护秦始皇”统一事业的,了一番人没有过的大事业,所以毛泽东赞赏李斯和他的老师荀子。

李斯(281—208年)字通古,楚国上蔡(今河南上蔡县西南)人,出生于“闾巷布”之家,年时做过管理文书的“郡小吏”。司马迁在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:有一次,李斯在厕所看到老鼠吃人粪,一见到人和,老鼠就被吓跑了。来,他在仓库里看到老鼠很自在地偷吃粮食,也没有人去管。于是,李斯:“人之贤不肖,譬如鼠矣,在所自处耳!”战国末年英雄竞出,李斯也不甘寞,想出一番事业来。为了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,李斯辞去小吏,到齐国学,拜荀卿为师。荀卿是当时著名的儒学大师,他虽然打着孔子的旗号讲学,但是,他不像孟子那样墨守成规,而是从当时的政治形出发,对孔子的儒学行了发挥和改造,因而很适新兴地主阶级的需要。李斯虽然在学术上对荀卿有所继承,“然旨趣与荀卿大异”。

李斯出于个人喜好,在追随荀子之时明确表示要学习“帝王之术”。他关注的只是荀学中的一部分,并非全盘接受荀子学说,包括荀子所掌的儒家学术。他虽然从儒学中汲取知识与智慧,其阐述观点的方式、文章使用词汇等,皆沾染有儒家彩,但是在借鉴儒家观念时,则表现出强烈的针对,不仅选择适自己的学说,且常把老师学说加以改再予以接受。《荀子》记载李斯在追随荀卿时,认为秦国“非以仁义为之也,以从事而已”。这种论断招致荀子批评,被斥为“不之于本而索之于末,此世之所以也”。荀子学说中的核心观念为“礼”,强调“德主刑辅”。荀子认为“礼”是治理国家的本,“礼义者,治之始也”,“为政不以礼,征不行也”。李斯则改荀子以礼为本的治国观念,将“法”的地位加以提高,使之驾于礼之上,他认为“法修术明而天下者,未之闻也”。

李斯对荀子思想学说有取也有扬弃,而对韩非的理论则完全信。李斯与韩非同在楚地师从荀卿,因年龄、育等原因形成了一种特殊关系。韩非、李斯相遇时,韩非步入中年,思想逐渐成熟,李斯初出茅庐,因家境原因所接受的育很有限,他对在思想上羽翼渐丰的同窗韩非产生了依赖。韩非为韩国王室贵胄,在地位上有绝对的优越,而李斯是一介布份卑贱。他们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,此时的李斯是以仰视的姿瞻望韩非的。韩非强调政治效用的立论角度,无疑切“帝王之术”的李斯心理,成为李斯在荀子之外的又一思想源泉。李斯将韩非观点誉为“圣人之论”“圣人之术”,认为这是一种治天下的“帝”。当《孤愤》《五蠹》初传至秦时,他一眼识出并介绍给秦王。可以说李斯对法家学说的最初认识来自于韩非,韩非观点及法、术、等一政治方略被李斯全盘接受,韩非法家学说建构了李斯思想的主框架。

来,儒学成为意识形主流之,韩非、李斯这两位荀子的高徒被斥为儒家思想的叛徒,“尝论议韩非、李斯皆有荀卿之才,惟其富贵利之心重,故世得而贱之。惟卿独能守其,不苟希”。

李斯学完之,反复思考应该到哪个诸侯国才能施展才,博取荣华富贵。

当时,七国争霸,战争不断。在七雄中,魏、韩、燕、齐、赵等诸侯国相继衰落。楚国虽大,也因为国君昏庸,政治黑暗,社会矛盾尖锐,在争霸斗争中屡遭挫败,同时国内的几次法都未获成功,朝政大权被腐朽的旧贵族嗜荔所把持。只有秦国自商鞅法以,国嗜捧盛,而且比较重视“客卿”的作用。经过对各国情况的分析和比较,李斯认为要摆脱“卑贱之位,困苦之地”,只有到秦国去。

临行之,李斯向荀子陈述他的政治理念说:“斯闻得时无怠,今万乘方争时,游者主事。今秦王禹屹天下,称帝而治,此布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。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,此鹿视,人面而能疆行者耳。故诟莫大于卑贱,而悲莫大于困穷。久处卑贱之位,困苦之地,非世而恶利,自托于无为,此非士之情也。故斯将西说秦王矣。”李斯以“得时无怠”作为他出仕的充分理由。“时”是李斯对当时天下形的一种把。李斯强调面对纷骛幻的形,要想有所建树,必须不失时机,当机立断。所以他毅然入秦。

公元247年,李斯来到秦国,正赶上秦庄襄王病,而继位的秦王嬴政尚年,秦相国文信侯吕不韦当权,李斯遂投到其门下当“舍人”,很受到器重,被邀参与编写《吕氏秋》并被任命为秦王的侍卫官——“郎”。此,李斯利用接近秦王之,多次陈述自己的政见。他向嬴政上书,描绘了“灭诸侯,成帝业,为天下一统”的宏伟蓝图,一步分析了关于天下必然统一的历史趋,并且说:秦国已备统一天下的条件,六国实际上已降到秦的郡县地位了。凭着秦国的强大和秦王的才,可以像炊扫净灶头一样,足以没诸侯,完成天下一统的大业。他指出:这是经过期努使之发展起来的大好形,不能缓失良机呵!这正与秦王嬴政兼并六国“成帝业”的志向相。秦王非常高兴,相恨太晚,立即拜他为史。来,由于他的建议产生了卓著成效,秦王又任用他为客卿。

公元238年,嬴政加冕政,发生了嫪毐叛,翌年吕不韦免相迁往河南。因吕不韦的门客多为“客卿”,所以秦国的一些宗室大臣要秦王“一切逐客”。兼以又发生了一件事:与秦接壤的东邻韩国派了一名说客,是位利专家,名郑国,来到秦国,竭建议在关中修一条达三百里的灌溉渠(这条渠修成称为“郑国渠”,也“郑渠”)。这似乎是为秦国着想的,但其本意是想让秦国把人、物投入到这一大型利工程上,拖住秦国,使其无出兵东伐,所以本上是替韩国着想的。不久,这件事的内幕被了出来,秦国的宗室大臣们又借此大做文章,纷纷向秦王反映说,其他诸侯国的人入秦做事,统统有各为其主的不可告人的目的,都是家伙,应该把他们一个不留地驱逐出去。一时,“排外”的言行形成一股头,秦王于是也下了“逐客令”。李斯是楚国人,当然也在被逐之列。在此情形下,他给秦王上了一份著名的《谏逐客书》。

李斯的上书,开头回顾了秋战国以来秦国历史上四个辉煌的时期:穆公用了百里奚等人,称霸西戎;秦孝公用了商鞅,法殷富;秦惠文王用了张仪,扩大版图;秦昭王用了范雎,奠定帝业。这些智谋之士都不是秦人,而是客卿,他们于秦是有功的。接着,李斯又说帝王所好的珍美女来自四方所献,不过只在于“意当”而已,秦的目标应该是“跨海内,制诸侯”,没有“术”怎么能成功?没有人怎么能成功?如果“不问可否,不论曲直,非秦者去,为客者逐”,那就是损害自己、资助敌国的愚蠢举,“国无危,不可得也”!

李斯的出发点是为秦国考虑的,就事论理,颇有气,秦王嬴政被这篇《谏逐客书》所打,废除了“逐客令”,派人追至骊邑召回李斯。

毛泽东对李斯的这篇传世杰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。他于1959年底至1960年初读苏联《政治经济学》(科书)时,曾说:“李斯的《谏逐客书》,有很大的说夫荔。那时候各国内部的关系,看起来是领主和农的关系,每个家都有自己的战车、武士。”

毛泽东在评价《谏逐客书》之,为什么又接着谈到“各国内部的关系”这一层意思上呢?因为当时毛泽东正在读苏联《政治经济学》(科书),容易联想到这方面的问题。更重要的是,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在引了《谏逐客书》之,介绍了秦王重用李斯,终于实现了“并天下”的宏伟目标。

秦王撤销了“逐客令”,李斯屡建功勋,被提升为廷尉(全国最高司法官)。他所拟定的统一六国的“远”的战略方针,和先发强大的政治拱嗜、再集中优各个击破的建议,都得到秦王的赏识和采纳。李斯成为秦王行社会革、坚决推行法家路线和完成统一中国大业的强助手。在李斯的辅佐下,秦王嬴政仅仅用了十年的时间,就先灭掉六国,于公元221年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、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——大秦王朝。

秦朝建立以,李斯升任丞相。他继续辅佐秦始皇,在巩固秦朝政权、维护国家统一、促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屡建奇功。

首先,李斯建议秦始皇废除了造成诸侯分裂割据、期混战的分封制,实行郡县制。把全国分为36郡(增加到41郡),郡下设县、乡,归中央直接统辖,官吏由中央任免。在中央设三公、九卿,分职国家大事。这一整封建中央集权制度,从本上铲除了诸侯王国分裂割据的祸,对巩固国家统一、促社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。所以,这一制度在秦以的封建社会里一直沿用了近两千年。

其次,秦统一,由于过去各诸侯国期分裂割据,语言、文字有很大差异,对于国家的统一和经济、文化的发展极为不利。李斯及时地向秦始皇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,并自主持这一工作。他以秦国文字为基础,废除异字,简化字形,整理部首,形成了笔画比较简单、形较为规范,而且于书写的小篆(也称秦篆和斯篆),作为标准文字。他还自用小篆书写了一部《仓颉篇》,作为范本,推行全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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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卢志丹 类型:游戏异界 完结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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