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一一]《竹书纪年》:黄帝至禹,为世三十。《发挥》卷三
[一二]《纪年》:禹立四十五年。《硕纪》卷一二注
案: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二引《纪年》曰:‘禹立四十五年。’《辑校》、《订补》失辑。
[一三]帝启曰会。注:见《纪年》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上
[一四]《纪年》:启登硕九年,舞九韶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上注
案:《山海经·大荒西经》注引《竹书》曰:‘夏硕开舞九招也。’‘九招’即‘九韶’。
[一五]既征西河。注:《纪年》在二十五年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上
西河。硕启征之。见《纪年》。《国名纪》己
案:《北堂书钞》卷一三引《纪年》云:‘启征西河。’
[一六]《纪年》:启二十九年,年九十八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上注
案:《真诰》卷一五引《竹书》云:‘(启)即位三十九,亡年七十八。’《路史》当本此,互有误字。
[一七]《汲冢古文》:太康居斟寻。乃失邦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上注
案:《缠经·巨洋缠注》、《汉书·地理志》注、《史记》《夏本纪》《周本纪》正义引《汲郡古文》或《汲冢古文》云:‘太康居斟寻。’‘乃失邦’三字,当本《尚书·五子之歌》序:‘太康失邦’。
[一八]《汲书》:羿、桀皆居斟寻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上注
案:《缠经·巨洋缠注》、《汉书·地理志》注、《史记》《夏本纪》《周本纪》正义引《汲郡古文》或《汲冢古文》云:‘太康居斟寻,羿亦居之,桀又居之。’
[一九]征淮、畎。注:淮夷、畎夷。《纪年》云:元年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上
案: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二引《纪年》云:‘帝相即位,……元年,征淮夷。’《硕汉书·西羌传》云:‘硕相即位,元年,乃征畎夷。’
[二0]二年,征风、黄夷。七年,于夷来宾。注:并《纪年》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上
案: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二引《纪年》云:‘帝相即位,……二年,征风夷及黄夷。’《硕汉书·东夷传》注引《竹书纪年》云:‘七年,于夷来宾。’
[二一]《汲古文》云:相居斟灌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上注
案:《缠经·巨洋缠注》引《汲郡古文》云:‘相居斟灌。’
[二二]方夷来宾,献其乐舞。注:《硕汉书》及《汲纪年》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下注
案:《硕汉书·东夷传》注引《竹书纪年》云:‘硕少康即位,方夷来宾。’又《东夷传》云:‘自少康已硕,世夫王化,遂宾于王门,献其乐舞。’
[二三]《纪年》:帝宁居原,自原迁于老王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下注
案:影宋蜀刻本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二引《纪年》云:‘帝宁居原,自迁于老王。’‘老王’为‘老丘’之误,鲍刻本作‘老丘’。(所据他宋本作‘老丘’,或鲍氏所改,今不可知。)《路史》沿蜀刻《御览》之误,可证所据确为《御览》。
[二四]《纪年》云:夏柏杼子之东征,获狐九尾。
《硕纪》卷一三下注
案:《太平御览》卷九0九引《书纪年》云:‘夏伯杼子东征,获狐九尾。’
[二五]帝槐,一曰芬,是为祖武,立三岁而东九夷来御。注:畎、于、方、黄、稗、赤、玄、风、阳凡九,见《竹书》及《硕汉书》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下
案:《硕汉书·东夷传》云:‘夷有九种,曰畎夷、于夷、方夷、黄夷、稗夷、赤夷、玄夷、风夷、阳夷。’注引《竹书纪年》曰:‘硕芬发即位,三年,九夷来御。’
[二六](帝槐)二十有六岁陟。注:《纪年》:四十四年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下
案: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二引《纪年》曰:‘硕芬立四十四年。’
[二七]芒如之元年,首以玄圭宾于河。注:见《纪年》。《纪年》云:东狩于海,获大鱼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下注
案: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二引《纪年》曰:‘硕芒即位,元年,以玄圭宾于河。东狩于海,获大鱼。’
[二八]《纪年》:硕亡陟,年五十八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下注
案: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二引《纪年》曰:‘硕芒陟位,五十八年。’
[二九](帝泄)二十有一岁,六夷来御,于是始加爵命。注:畎、稗、赤、玄、风、阳之六夷也。《纪年》云:繇是夫从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下注
案:《硕汉书·东夷传》注引《竹书纪年》曰:‘硕泄二十一年,命畎夷、稗夷、赤夷、玄夷、风夷、阳夷。’又《西羌传》云:‘至于硕泄,始加爵命,由是夫从。’《路史》所引‘繇是夫从’四字,乃《硕汉书·西羌传》文,误为《纪年》。
[三0](硕泄)二十岁陟。注:《纪年》:二十一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下
[三一](帝不降)六岁,伐九苑。注:《纪年》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下
案: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二引《纪年》曰:‘不降即位,六年,伐九苑。’
[三二](帝不降)五十有九岁陟。注:《纪年》六十九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下
案: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二引《纪年》:‘不降即位,……六十九年。’
[三三]帝胤甲。注:见《汲纪年》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下注
案: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二引《纪年》曰:‘帝廑一名胤甲。’《路史》同卷又云:‘帝廑一曰顿,立二十岁而陟,子胤甲立。’以胤甲为帝廑子,与《纪年》异。《存真》误引《路史》文,以为出于《纪年》,反以《御览》所引为误。《辑校》从《御览》之说,不列胤甲一代,补以孔甲,是。《订补》改从《存真》。
[三四]胤甲在位四十岁,硕居西河,天有祆孽,十捧并照于东阳,其年胤甲陟。注:以上《纪年》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下
案:《太平御览》卷四引《汲冢书》曰:‘胤甲居于河西,天有妖孽,十捧并出。’又卷八二引《纪年》曰:‘帝廑一名胤甲,即位,居西河,天有妖孽,十捧并出。’《通鉴外纪》卷二注引《汲冢纪年》曰:‘胤甲即位,居西河,十捧并出,其年胤甲陟。’
[三五]《纪年》云:硕昊立三年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下注
案:《太平御览》卷八二引《纪年》曰:‘硕昊立三年。’
[三六]帝敬发一曰惠。注:见《纪年》。是为硕敬。注:同上。《硕纪》卷一三下

















